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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农业大学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

发布时间:2025-04-10 09:05:40  来源:  浏览:   【】【】【
  一、学校性质及简况   1.学校全称:河北农业大学   2.办学层次:普通本科   3.办学类型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 4.办学地址:  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校区 (河北省保定市)  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 (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) 河北农业大学秦皇岛校区

  一、学校性质及简况

  1.学校全称:河北农业大学

  2.办学层次:普通本科

  3.办学类型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

  4.办学地址:

 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校区 (河北省保定市)

 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 (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) 河北农业大学秦皇岛校区 (河北省秦皇岛市) 5.学校简介:

 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 1902 年,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、 农业农村部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, 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,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, 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,教育部卓越工程师、卓越 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,河北省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。 学校学科专业以服务农业现代化的生物应用技术、信息技术、智 能装备设计与制造为优势特色, “农学、工学、管理学、理学、 经济学、文学、法学、艺术学”等多学科交叉融合、协调发展, 具备学士、硕士、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。

  二、组织机构

  6.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学校普通 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;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挂靠教务处, 负责处理普通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。

  三、招生计划

  7.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,分 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升入本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 (三年级) 学生 学费标准执行,并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。

  各专业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:

  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 2025 年河北 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。

  四、录取原则

  8.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 透明的原则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,并接 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。

  9.学校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 发的《2024 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》(冀 招委办〔2023〕53 号) 执行。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 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,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(以下 简称上线考生) 及参加专业综合 (职业适应性) 考查的退役大学 生士兵考生,登录系统 (具体时间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

  告) ,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填报 10 个平行志愿 (院校+专业) ; 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,填报 1 个志愿 (院校+专业) 。

 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 (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) 考 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。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 (职 业适应性) 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,学校结合考生志愿、在 校期间成绩、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,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
 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联考专业招生计划数投档,对投档 最低分总分相同的考生,将依照专业综合 (职业适应性) 考查、 公共文化考试单科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。公共文化考试为两 门课程的,分科类排序的规则如下:文史、医学类专业依照政治、 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;理工类专业依照高等数学( 一)、 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;经管、农学类专业依照高等数 学 (二) 、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。投档到同一专业的 考生,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,则顺延录取。

  如未完成招生计划,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, 由河北省教育考 试院向社会公布。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填报 征集志愿,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。

  五、其他

  10.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 (高职) 毕业 证书,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,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。新生报到后, 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,审验合格的予 以办理入学手续,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。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, 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、录取资格、前置学历

  等进行复查,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;复查不合格者,不予注 册学籍。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。

  11.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,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

  容,成绩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, 由河北农业大学具印颁发经 教育部电子注册、 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 (证书 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) ;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授 予学士学位,颁发河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。

  12.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 规定不一致的,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。

  六、联系方式

  咨询电话:0312-7528888

  传真:0312-7521540

  E-mail:zhaoban@hebau.edu.cn

  学校网站主页:https://www.hebau.edu.cn/

 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:https://zhaosheng.hebau.edu.cn/

  通讯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灵雨寺街 289 号河北农业大 学教务处

  邮编:071001

  资料来源:https://zhaosheng.hebau.edu.cn/info/1013/3003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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